EB-5区域中心项目大部分的EB-5申请者都选择投资在已有的区域中心,而非自创公司。区域中心项目的设计主要是用来引进外国投资和职位的创造。这被受欢迎的项目给能投资至少$500,000在指定的地区中心上的个别申请者每年只有10,000张的EB-5签证的其中3,000张。(而区域中心投资者却不受保留签证的数量所限。) 区域中心是指被移民局认可进行集资的公司,通常以有限合伙的形式操作(或是近年出现于一些风险投资公司里。) 区域中心拥有显著刺激就业和经济的潜力。大部分的区域中心致力在高失业率或远离城市的地区发展工作,因此,这些地区所规定的投资金额是$500,000(另加订阅费),而非$1,000,000。区域中心投资者可选择通过有限合伙形式购入公司股份,以股份持有人身份跟其他投资者集合资金,通常以五年后的收入作为目标,不过也有其他更长线的投资。区域中心除了收取资金投资费外,一般会另收取约$30,000到$50,000的管理费。 与其他合资格的投资相比,区域中心提供多种好处。区域中心投资者并不用为中心的日常管理或运作事宜操心。而规定的投资额通常只是$500,000,另加订阅费 (而不是$1,000,000)。 每位投资者用作投资在区域中心上的资金必须直接地或间接地创造十个职位。至于职位的创造是如何证明的呢? 区域中心的经济学家会在他们的报告中使用多种经济模型来计算出直接和间接职位数目。而间接职位更是区域中心投资项目中的一项主要优势。 虽然区域中心是必须受到移民局的认可,但美国政府却不能为这些公司作出任何保证或支助。 投资在区域中心是其中一种移民到美国最快捷的方法。每年限量10,000张的EB-5签证从来没有发完。而投资者可在办理好区域中心的投资后立即申请办理EB-5签证 (I-526表格)。 区域中心资料现有的区域中心一共大概有一百所,只是其中多所并不活跃。马丁劳勒律师将提供一些值得考虑作投资的区域中心的资料---其中有的是过往出现过很多成功的绿卡个案,另外也有的是较新获得移民局认可的中心。这些资料包括各中心的简介和联络资料。而劳勒律师下一步更会跟你一起详细翻阅这些资料。 劳勒律师更可给你介绍一些市场分析专家,助你调查有关方面的投资。 区域中心投资例子地产 投资者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并每月赚取固定租金。将来在物业转售后,投资者更可赚取物业升值后的差价。投资期的长短并没有规定,只是投资者在拿到合法居留权(绿卡)前不能终止投资。 低利率贷款 贷款换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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